【招标预告】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主要出入口、重点安全防范区域摄像头升级更换、增设围墙报警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招标预告】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主要出入口、重点安全防范区域摄像头升级更换、增设围墙报警设备项目采购需求公开: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主要出入口、重点安全防范区域摄像头升级更换、增设围墙报警设备项目采购需求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功能及要求:
此次升级方案主要由前端智能周界设备、交换机、存储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客户端等设备构成。内容如下:在关键部位新增和更换125个高清摄像头(守灵区域15个、悼念厅26个、火化车间20个、主礼楼地下室10个、馆区道路增加21个、福寿苑增加20个、金盆岭13个。含布线、电源、支架、立柱、配电箱等相关配件和系统整合等施工);购买2台64位的高清存储,配备64块硬盘,部份硬盘利旧,加强数据安全和延长存储时间,达到关键部位高清存储;在监控机房更换电视机采用3*3的55寸拼接屏,配备一台高清解码器用于监控图像的高清显示,并增加200路的接入授权;购买1台20KVA 延时1小时的UPS ,含相应电源线路接入用于保证监控电源的稳定;部分监控点按市民政局要求接入市民政局平台;明阳山馆区所有监控整合到新的监控平台,并对现有监控系统(明阳山馆区、福寿苑墓园、金盆岭老馆区、金陵墓园)的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整改,包括设备维护和更换,重新规划IP地址,摄像头区域重新命名,线路维护,清尘等。
二、相关标准:
1、执行标准:
1.1城市联网监控报警系统设计方面: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 629-2007
公安部关于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规范性文件(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汇编2009年3月)
1.2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面: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3视频监控图像质量方面: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GB3659-83)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1987)
1.4视频系统网络设计方面: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1.5视频系统工程建设方面: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6出入口和报警系统方面: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三、技术规格: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不得低于以上参数要求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所投产品属于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需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标准, 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2.3 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3、质量保证
3.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主要设备按照厂家规定执行。所有软件在质保期内免费使用、维护、更新、升级。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响应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采购指定地点。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保密要求
5.1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5.2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因项目需要所持有、使用的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电脑、传真、光盘、磁盘等)均由采购人统一管理,载体上记录的一切信息均归采购人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将涉及保密的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与非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违规设置涉及保密的计算机口令;不得擅自在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其他文件;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不得擅自携带涉及保密的电脑、移动介质外出;不得将涉及保密的电脑、移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交由他人使用、保管、维修。
5.3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在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非涉及保密的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无线互联状态下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及保密的信息。
5.4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供应商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采购人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采购人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供应商的项目款中扣除。
5.5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在采购人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采购人的财物,包括记载着采购人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如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供应商自备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对载体(包括U盘、电脑等)进行销密技术处理并保证不泄密后方可交还供应商。
5.6本协议所提及的项目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公文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各主题数据库、项目备忘录、技术文档、监理报告、验收报告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属采购人所有的一切电子数据等。
5.7供应商如果违反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果造成泄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
6、培训要求
6.1培训内容: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为业主方及所派培训人员提供不同水平能力的培训;培训内容着重于运维工作的技能、技巧等。
6.2培训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需对用户的下列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用户技术人员;用户方相关操作人员。
7、施工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施工是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宗旨,建立完善健全的安全施工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工程施工。
7.2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根据规范要求制定现场安全制度,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安全制度进行现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乱扔任何东西;使用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手持电动设备必须装配触(漏)电保护器;电气和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使用机电设备;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沟、槽、坑、洞及危险设施必须有红色示警灯;施工人员应具有以下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各种事故的急救方法;了解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熟悉各种接地保护作用及保护方法;掌握高空作业的保护方法和要求。
7.3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有: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的方法加强安全管理;针对高空作业、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等专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季节性检查,如防寒、防暑、防潮、防霉、防洪等检查;防火及安全检查。
7.4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施工作业意识的重要方法,必须经常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作业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前的现场安全教育;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新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
7.5事故报告制度,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现场主管必须立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甲方,并在2 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速报甲方。如果现场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供应商在3 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甲方。如果现场(包括临时道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项目经理除尽快报告相关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违反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1个月内组织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并向市民政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1.2、付款方式:自行支付。
1.3、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此项目包含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馆区、福寿苑墓园、金盆岭老馆区、金陵墓园)所有监控的整合包含不仅限以下内容:新旧监控平台的整合、综合搂监控整合到平台;老旧设备及线路的拆除、更换、调整、清理;设备、线路的标识(每台设备有固定的标签);
4、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当前政府采购的要求,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当前禁用产品与技术;
5、保证录像存储要求90天内可查询;
6、必须提供的文档:操作手册、验收申请报告、线路图,设备IP表和命名表、点位分布表、移交设备表(含旧设备)、试运行报告,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
7、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实施具体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项目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踏勘过程中供应商人身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工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此次升级方案主要由前端智能周界设备、交换机、存储服务器、平台管理软件、客户端等设备构成。内容如下:在关键部位新增和更换125个高清摄像头(守灵区域15个、悼念厅26个、火化车间20个、主礼楼地下室10个、馆区道路增加21个、福寿苑增加20个、金盆岭13个。含布线、电源、支架、立柱、配电箱等相关配件和系统整合等施工);购买2台64位的高清存储,配备64块硬盘,部份硬盘利旧,加强数据安全和延长存储时间,达到关键部位高清存储;在监控机房更换电视机采用3*3的55寸拼接屏,配备一台高清解码器用于监控图像的高清显示,并增加200路的接入授权;购买1台20KVA 延时1小时的UPS ,含相应电源线路接入用于保证监控电源的稳定;部分监控点按市民政局要求接入市民政局平台;明阳山馆区所有监控整合到新的监控平台,并对现有监控系统(明阳山馆区、福寿苑墓园、金盆岭老馆区、金陵墓园)的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整改,包括设备维护和更换,重新规划IP地址,摄像头区域重新命名,线路维护,清尘等。
二、相关标准:
1、执行标准:
1.1城市联网监控报警系统设计方面: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
《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 629-2007
公安部关于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规范性文件(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汇编2009年3月)
1.2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面: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115-87)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3视频监控图像质量方面:
《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GB3659-83)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7401-1987)
1.4视频系统网络设计方面: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 17963)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
1.5视频系统工程建设方面: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6出入口和报警系统方面: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高清摄像头 | 1、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像素:≧600万; 2、分辨率:≧3200×1800;最低照度:≦0.002Lux(彩色模式);≦0.0002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补光距离:≧60m(红外)≧30m(暖光); 3、镜头类型:定焦;镜头焦距:≧3.6mm;周界防范: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徘徊检测;人员聚集; 4、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H.264H;H.264B;MJPEG(仅辅码流支持);智能编码:H.264:支持;H.265:支持;宽动态:120dB;透雾功能:支持;内置MIC:支持; 5、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视频遮挡;绊线入侵;区域入侵;徘徊检测;人员聚集;音频异常侦测;电压检测;SMD; 6、防护等级为IP67或以上 7、带拾音功能 8、与原设备兼容,并作出承诺。 | 个 | 125 | 含布线、电源、支架、立柱、配电箱等相关配件和系统整合等施工。 |
2 | 拼接屏 | 显示尺寸 ≧55 inch 屏幕可视区域 1209.6 (H) mm × 680.4 (V) mm 背光源类型 D-LED 像素间距 0.630 (H) mm × 0.630 (V) mm 物理拼缝 ≦3.5 mm 边框宽度 ≦2.3 mm(左/上),1.2 mm(右/下) 物理分辨率 ≧1920 × 1080 亮度 500 cd/m? 可视角 178°(H)/178°(V) 色深度 8 bit, 16.7 M 对比度 ≧1200 : 1 响应时间 ≦8 ms 色域 70% NTSC 与原设备兼容,并作出承诺。 拼接单元具有便捷的拼接及调整装置,利于装拆和售后维护; | 块 | 9 | (含边框、液压式支架, 与原系统6块屏拼接成整屏) |
3 | 超高清解码器 | 1、超高清解码器,≧2路DVI-I输入口,≧2路HDMI输入口,≧12路HDMI音视频输出口,支持≧16个屏的任意拼接显示。每屏支1/4/6/8/9/16/25/36固定分割支持M*N自定义分割,*N<=36视频标准,整机支持256个平台预案轮巡组MPEG2/MPEG4/H.264/H.265/SVAC/MJPEG;解码能力H.264和H.265解码能力相同。支持8路3200 W,或8路2400 W,或16路1200 W,或32路800 W,或40路600W,或48路500 W,或64路400 W,或80路300 W,或128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实时解码, 支持≧3200w分辨率解码,具有≧128个解码通道,支持≧128路200W视频同时解码上墙 2、可通过HDMI接口同时将≧6路分辨率为3840×2160的视频图像和≧3路分辨率为2560×1600的视频图像显示输出至≧9台分辨率为3840×2160的显示终端上; 3、设备同时支持≧4路视频本地信号输入(支持的分辨率包含3840*2160、1920*1080、1620*1200、1680*1050、1440*900、1400*1050、1366*768、1280*1024、1280*960、1280*800、1280*720、1152*864、1024*768、800*600),其中2路HDMI接口视频同时输入,2路DVI-I(包括DVI-D和VGA)接口视频同时输入; 4、支持远程回放功能,能够通过网络获取存储设备的音视频数据并解码输出。支持回放的开启、暂停、恢复、停止; 5、支持连续按三次电源键,可恢复默认配置;(6、支持2个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接口,支持AC100-240V电源供电。 7、智能设备箱:实现接口控制、WEB配置,和远程控制与告警管理等功能,(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含200路接入授权 9、与原设备兼容,并作出承诺。 | 套 | 1 | |
4 | UPS | 3进单出主机,20KVA 延时1小时,16节100AH电池(含电池柜、连接线) | 套 | 1 | 含电池柜 |
5 | 交换机 | POE 24个千兆网口,2个千兆光口 | 台 | 10 | |
6 | 磁盘阵列 | 1、主处理器:64位高性能多核处理器;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控制器:单控制器; 2、高速缓存:标配≧8GB,可扩展至64GB; 视频直存(私有协议):320路(800Mbps)接入,320路(800Mbps) 存储,320路(800Mbps) 转发,32路(64Mbps)网络回放; 3、硬盘接口:≧48个,SATA,单盘容量支持1~18TB,支持热插拔,支持CMR,支持企业盘。 4、配置硬盘≧18TB硬盘48个;硬盘接口:SATA;转速:≧7200RPM;缓存:≧256MB 5、支持视频加密解密部署功能;组网辅助设备不做加密配置,数据采用透明传输的方式,可进行视频数据传输加密、传输解密、存储加密、存储解密;(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与原设备兼容,并作出承诺。 | 套 | 2 | |
7 | 物联网接入网关 | "主板:集成多核心处理器,CPU≥2核4线程,TDP ≤13W 内存: ≤1* SODIMM插槽,支持单通道 DDR3内存,最大支持4GB 前面板接口:支持POWER1*电源开关 LAN:≥4*千兆网卡,支持网络唤醒/PXE功能 COM:≤1* CISCO标准的RS232串行接口 USB:≤2* USB2.0接口 固态盘:1* MSATA SSD固态硬盘扩展,SSD传输速度可达3Gbps 外接开放式电源:电压输入AC 110~220V 软件功能: 1)支持局域网TCP/IP协议通信,支持互联网主动注册穿透通信,支持RTMP推流至私有云流媒体端功进行视频分发功能; 2)支持网络故障诊断、静态路由配置功能; 3)支持32路摄像机和NVR设备SDK无缝接入兼容的主流品牌华为、海康,大华,雄迈、天地伟业、宇视、巨峰、中维等。 4)支持ONVIF协议设备接入 5)支持实现大华、海康、雄迈的NVR远程查询、下载,视频文件格式转换为标准的mp4文件,同时支持9路视频存储; 6)支持局域网,互联网进行设备远程管理功能, 7)支持非国标设备的视频流转换成变成标准的国标流; 8)高度集成能力,目前支持主流前端安防AI摄像头、网络硬盘录像机,环境传感器、动力控制设备等多种设备接入组网 9) 支持开放设备通信接口,提供在线API通信协议文档说明。 | 台 | 1 | |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不得低于以上参数要求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所投产品属于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需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标准, 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2.3 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2.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3、质量保证
3.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叁年,主要设备按照厂家规定执行。所有软件在质保期内免费使用、维护、更新、升级。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响应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
4.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采购指定地点。
4.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保密要求
5.1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5.2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因项目需要所持有、使用的载体(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电脑、传真、光盘、磁盘等)均由采购人统一管理,载体上记录的一切信息均归采购人所有。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将涉及保密的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与非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违规设置涉及保密的计算机口令;不得擅自在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其他文件;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及保密的计算机;不得擅自携带涉及保密的电脑、移动介质外出;不得将涉及保密的电脑、移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交由他人使用、保管、维修。
5.3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在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非涉及保密的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在无线互联状态下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及保密的信息。
5.4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供应商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采购人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采购人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供应商的项目款中扣除。
5.5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实施完成时,或者在采购人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采购人的财物,包括记载着采购人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如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供应商自备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对载体(包括U盘、电脑等)进行销密技术处理并保证不泄密后方可交还供应商。
5.6本协议所提及的项目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业务公文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各主题数据库、项目备忘录、技术文档、监理报告、验收报告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的属采购人所有的一切电子数据等。
5.7供应商如果违反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果造成泄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
6、培训要求
6.1培训内容: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为业主方及所派培训人员提供不同水平能力的培训;培训内容着重于运维工作的技能、技巧等。
6.2培训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需对用户的下列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用户技术人员;用户方相关操作人员。
7、施工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施工是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宗旨,建立完善健全的安全施工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工程施工。
7.2施工现场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根据规范要求制定现场安全制度,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安全制度进行现场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乱扔任何东西;使用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手持电动设备必须装配触(漏)电保护器;电气和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使用机电设备;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沟、槽、坑、洞及危险设施必须有红色示警灯;施工人员应具有以下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各种事故的急救方法;了解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熟悉各种接地保护作用及保护方法;掌握高空作业的保护方法和要求。
7.3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有: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的方法加强安全管理;针对高空作业、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等专项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季节性检查,如防寒、防暑、防潮、防霉、防洪等检查;防火及安全检查。
7.4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施工作业意识的重要方法,必须经常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作业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有:进入施工现场前的现场安全教育;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新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
7.5事故报告制度,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现场主管必须立即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甲方,并在2 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速报甲方。如果现场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供应商在3 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甲方。如果现场(包括临时道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项目经理除尽快报告相关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对违反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1个月内组织验收。
2、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并向市民政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1.2、付款方式:自行支付。
1.3、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2、本项目采用费用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此项目包含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馆区、福寿苑墓园、金盆岭老馆区、金陵墓园)所有监控的整合包含不仅限以下内容:新旧监控平台的整合、综合搂监控整合到平台;老旧设备及线路的拆除、更换、调整、清理;设备、线路的标识(每台设备有固定的标签);
4、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当前政府采购的要求,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当前禁用产品与技术;
5、保证录像存储要求90天内可查询;
6、必须提供的文档:操作手册、验收申请报告、线路图,设备IP表和命名表、点位分布表、移交设备表(含旧设备)、试运行报告,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
7、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实施具体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项目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踏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踏勘过程中供应商人身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工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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