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60500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御乾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60500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00元/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1 ——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373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北大桥支行(湖南御乾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60027610493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及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物业服务面积概述: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8号,本项目办公楼建筑面积17278.52㎡。绿化面积6082.1㎡',M层停车位34个、负一楼停车位31个,其他配套设备设施,三菱电梯3台;远大中央空调系统、配电系统、消防及楼宇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 11.2本次采购内容 1、综合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房屋台账、每年2次满意度测评、综合管理、办公楼的客服、会务服务、快递收发管理(含报纸收分发)、常用设备及工具配备、与物业相关的资料档案管理等。 2、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的维护服务:公共部位建筑工程及设备设施维护、配电室值班、电梯维保服务、消防运行。 3、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服务。包括道路及停车场所、绿化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公共用房公共部位保洁、地面设施、建筑物周边、护栏、标识标牌的日常保洁;公共卫生间的保洁;垃圾分类及清运、卫生消杀、公共区域垃圾桶的保洁;办公楼楼顶的天沟定期疏通,以及所有物业范围内的定期消毒灭害、下水道清理、垃圾分类分拣及台账管理等。 4、办公楼及院内安全保卫服务。包括出入管理、公共秩序维护、日常巡查、突发事件处理、监控室值班;消防监控、巡逻岗位安全遇视;办公楼区域内交通秩序、车辆行驶、室外停车场的管理;进出的车辆指挥、大门电动门、办公楼前等所有建筑的室内外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负责夜间巡逻、办公大楼的夜间守护:公共秩序维护,治安、防火防盗等。 5、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室外摆设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室外绿化的养护与管理。 6、办公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办公区域的消毒、进出人员的管理等。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变更防控措施 7、采购人与中标人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共他事项。 8、中心机关及营养站厨师服务。 11.3项目服务要求 1、在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应按招标要求配置人员,且保持相对固定,人员为中标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允许分包给其他公司: 3、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设备、设施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绿化服务按照国家二级管理与养护标准进行,即;草坪;草种生长正常,整齐雅观、四季常绿,绿地星现自然景观,无枯叶,草种纯度达93%以上,杂草率低于3%,草坪履盖率达98%(其余草种达92%以上),高度<30cm,无坑注积水,无明显裸露地,及时补植死亡草种,病虫害率控制在10%以下;乔木;树型美观、生长正常,无枯叶残枝、无死树缺株,单株受害控制在10%以下;灌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具有一定艺术感:花卉:生长正常,花枝新鲜、整洁、美观。 5、因中标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子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服务要求 (1)有大型会议、重要接待任务、应急突发事件等重大事情,中标人应无偿调集人员、器材等予以保障。 (2)对物业合同内每项日常管理服务均必须有应急处理预案,并切合实际,落实到人员和装备保障。 (3)突发应急预案种类需包括以下内容;上访周事、暴雨应急、暴力等刑事犯罪、争吵斗股、发现偷盗、火灾应急、发生交通事故、過急症病人、食物中毒、发现酗酒或精神病人闹事、发现传染病疫情、燃气泄漏、地震应急、发现爆炸物或疑似爆炸物、车辆丢失等应急处理预案。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建立三级联动机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理,因应急不到位或着处置不当,中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11.4项目服务标准 1、综合管理
2、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3、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备注:配合机关办公室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4、保安服务
5、公共区域绿化管理日常养护服务
11.5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1、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3年物业费总额平均到每月为月平均金额,每月末考评得出当月实得物业费金额,费用按月支付,次月15号前支付上个月的费用。 2、其他 2.1、提供7x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针对客户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在2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响应客户要求。 2.2、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监督,审核、查、评估和验收。 2.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须提供高质量、高优效的服务。物业费包含本项目服务人员劳务费、通讯费、劳保福利费、员工社保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共他与本项目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2.5、乙方应按月足额发放所有服务人员的一切劳务费用,相关服务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消极怠工(或其他无法胜任本职岗位)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人员。 3、对乙方的违纪处罚: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财产损失、丢失,负责全额赔偿。 4、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因乙方管理不普,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安全消防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对乙方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的要求:方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对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素质的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60岁以下,相貌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7、对乙方员工统一者装。持证上肉的要求:统一着装,机电工程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主管人员需持和应的资格证上岗;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无对外收费权。 9、对乙方履行报刊、部件等的签收、登记、分发等工作要求:乙方根据自身的需要,订阅报刊、杂志等费用自理。 10、对乙方的其他要求: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11、物业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12、物业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自理。 13、公用水电费的分担:公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乙方的办公及员工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承担并技时缴纳 14、设备的维护与维修:乙方负责空调、水泵、水电的维护与维修,损坏灯具灯管的更换,办公家具和单件、单次、单价在人民币500元(含》以内的材料费用。 15、消防维保和年检、监控系统维保和年检、道闸系统维保和年检、电梯年检等由甲方约定相关的维保单位进行,乙方积极协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有偿特邀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7、考虑到物价上涨及最低基本工资、社保基数上涨因素,临派任务的复杂性,双方可另行协商,最终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 18、对乙方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长沙市交通局办公楼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11.6.服务人员岗位设置
11.7物业服务工作考核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牵头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物业服务工作全面检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物业服务评估评分。物业管理服务考核部分为100分(其它处室评分占70%,办公室评分占30%)。按服务内容和工作分配比例为:房屋管理8分;机电设备管理20分:公共区城及其设施管理12分:清洁卫生管理18分:安全保卫管理20分:会务服务5分:绿化管理5分:服务受理5分:人员编制7分:另外,附加评分:服从调度安排10分:应急突发事件处理10分。每月考核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该月物业服务费全额支付;以90分为基准,每扣减5分,则扣除当月物业费的0.25%(例:低于90分扣0.25%、低于85分扣0.5%,依此类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附件列表: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doc
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