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
【招标公告】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衡阳市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湘南监狱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第2次答疑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投标人对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8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与第15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9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第15页“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周期以哪一处为准?
答: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
问题3、招标文件第18页3.2.3中“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因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在网上暂无查询路径。请明确: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即可。
答: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8999152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南监狱
地址:湖南省耒阳市振兴南路89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404405022@qq.com
一、现就投标人对湖南省湘南监狱罪犯2#习艺楼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8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与第15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69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5638.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99万元,预备费630.68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第9页“2.10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第15页“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周期以哪一处为准?
答: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45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
问题3、招标文件第18页3.2.3中“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因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在网上暂无查询路径。请明确: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即可。
答: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1-8999152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南监狱
地址:湖南省耒阳市振兴南路89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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