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LY2024-1号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4-JKCZLY-G1002)(第1包)

所属地区:湖南衡阳市 发布日期:2024-06-12

【招标公告】LY2024-1号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024-JKCZLY-G100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衡阳市 采购单位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雁政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LY2024-1号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LY2024-1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JKCZLY-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Y2024-1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JKCZLY-G100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LY2024-1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主要是各类用房装饰装修,地坪新建,避雷针加装等。最高投标限价:***.86元。
2.4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LY2024-1工程项目,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具体详见施工合同条款)。
2.6.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和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规定,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2.6.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及合同要求和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实施人员要求:
3.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14.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工程所在地和投标人所在地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3.14.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4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5施工员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14.6专职安全员要求
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4.7质量员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 11 日至2024 年 6 月 1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至2024 年 6 月 18 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网上申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1293354113@qq.com。
6.2.1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0734-8228668/15575519959。
6.2.2投标人须在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在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即为投标人报名成功。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人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
6.2.3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南路玉锦名城2期J栋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应随身携带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童先生     
地    址:湖南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雁政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    箱:1293354113@qq.com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南路玉锦名城2期J栋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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