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所属地区:湖南郴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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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湖南 郴州市 采购单位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兴财采计【2024】59号 ; 采购代理编号: HLBBCZ-202405022
3、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叁佰零柒万柒仟捌佰元整(¥3077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中约定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投标人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纸质保函或电子征信缴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01
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永兴县湘阴渡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污水站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和工程量清单
1
¥3077800.00
¥30778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享受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要求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3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南湖路八一小区3栋1302号】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装订成册,一式贰份,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南湖路八一小区3栋1302号)】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南湖路八一小区3栋1302号)】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凭证)和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否则,将被拒绝。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2。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地  址:永兴县龙山路 
(3)联系人:刘主任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街道南湖路八一小区3栋1302号
(3)联系人:***
(4)电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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