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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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衡阳市 | 采购单位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价场次名称: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竞价公告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28 14:03:14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6-0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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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方式: | 分项成交 | 报价次数: | 一轮报价 | 报价方式: | 金额 |
联系人: | 肖俊 | 联系人电话: | 15197473100 | 发布单位: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竞价公告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业公司)现对2024年7-12月份有色金属灰渣销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本次销售标的物为渣选厂产出的有色金属灰渣(铜冶炼渣选尾矿)。 (二)合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合同数量约为28500干吨/月(±10%),最终以实际产量数量为准。 (四)运输、计量及品质结算 1、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提货前须按预估货款金额的100%付款后办理货物交付手续后到铜业公司工厂内仓库自提,运输费由买方承担。 2、本次竞价有色金属灰渣(铜冶炼渣选尾矿)品质以渣选厂产出的实物为准;按照铜业公司磅房过磅重量为准,过磅净重数量统一按照9%水份进行扣除为干吨结算,卖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一票制,增值税率13%(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二、竞价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竞价人为直供单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竞价人为非直供单位的,须提供与近两年内下游单位的购销合同(类似相关物料)和下游单位的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三)竞价人为直供单位的,提供贮存场所相关资料(租赁合同或贮存场所照片);竞价人为非直供单位的,需提供下游单位或竞价人贮存场所相关资料(租赁合同或贮存场所照片)。 (四)竞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价。 (五)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高管属于五矿集团(含所属企业)在编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不得参与此次竞价。 三、竞价保证金 (一)报名须缴纳竞价保证金10万元,在竞价前用中选公司账户付至铜业公司账户(单位名称: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帐号9558850200000619291),竞价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得参与此次竞价。 (二)竞价完成后,中选单位需在中选通知书发出5日内与铜业公司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视为弃选,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单位与铜业公司签订合同后5日内,铜业公司将竞价保证金退还至各竞价人付款账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价文件的;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铜业公司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铜业公司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竞价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 4、铜业公司认定的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 四、竞价步骤 (一)凡有意参加的竞价人,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完成买方注册。 (二)竞价报名:竞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竞方资质报名资料上传模版(附件1)进行编制好后,并扫描(加盖公章)上传,详见网站首页中的竞价公告。 (三)竞价保证金:铜业公司业务员根据保证金回执录入登记。 (四)竞价人在资质审核通过后,竞价人才有权参加本次竞价。 (五)在竞价截止前按照竞价方式要求进行报价。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6日10时止。 (二)公开竞价时间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起至2024年6月6日10时止。 (三)本次竞价采取一轮竞价模式,并设置预算价,若最高竞价未达到预算价时,我司有权做流标处理。 (四)本次网上竞价采用系统填报价格及同步上传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报价单(附件2),若系统填报的单价与上传报价单的单价不一致时,取其最高价格为准。 (五)中选标段设置 1、第一中选标段 报价最高的单位成为第一中选单位。保底合同量17000干吨/月,在此基础上有权选择增加合同量,但总量不得高于20000干吨/月。第一标段竞选结束。 2、第二中选标段 在第一中选单位确定处理量后,将竞价合同量的剩余量,则按报价排名先后顺序且愿意跟进第一标段价格的单位进行磋商,第二中选单位对剩余合同量全部接收。第二标段竞选结束。 第一标段确定后,若第二标段经与相关竞价人磋商仍然无单位接收,我司有权另行处理。 以上标段,若同一标段出现竞价相同的情况,按照先报价者进行排序。 六、相关要求 (一)中选单位购买标的物后在运输或使用的过程中因标的物污染环境或其他原因引发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中选单位承担。 (二)中选单位在约定时间内(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须缴纳中选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销售合同,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销售合同的视为弃选,我司有权将其中选单位列入客户黑名单,竞价保证金全额扣除。 (三)铜业公司在通知中选单位进行提货,中选单位未按矿铜业公司要求进行提货的,按50元/吨扣除有色金属灰渣转移费,从中选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选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铜业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出现影响生产等严重违约行为或违约累计3次的,铜业公司有权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按铜业公司的相应流程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如中选单位将标的物向省外转移,必须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好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手续,未办理好手续不得进行转移,私自转移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五)中选单位在提货前须按五矿铜业供公司预估货款金额的100%付款,全部付款后中选单位才能提货。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经双方对账核对无误后,铜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若中选单位货款少于实际结算金额,需在3个工作日补齐货款,若中选单位存在超额支付的,铜业公司可以在双方对账后将中选单位超出结算金额的在下一批次货物的货款中进行相应金额的抵扣,最后一批货物结算完成且买卖双方对账核对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退回。 (六)合同履行结束后,中选单位在合同期限内未违反合同相关规定,双方无其他争议,铜业公司在一个月内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本标的物属于一般闲置物资,在竞价公告发布后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若有需求,铜业公司有权将按照《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闲废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竞价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栋 电话:15873446585 联系人:肖俊电话:15197473100 附件: 1、竞方资质文件资料上传模版; 2、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有色金属灰渣销售报价单; 3、受理信访举报温馨提示。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
序号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竞价数量 | 交货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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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色金属灰渣 | 吨 | 171000.0 | 202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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