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沙市]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JA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长沙市]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JA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养管[2023]9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以长交批【2023】2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市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州浏阳、宁乡、望城、长沙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K1267+307,终点K1428+702,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主线全长161.395 公里(支线长/ 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3.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K1267+307~K1428+702(桩号范围)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120 日历天。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 1832.8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附录1 资质、 附录3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最新年度)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246.57.32:8088/#/)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须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如利益相关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再获取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3年9月12日00:00时至2023年10月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选择所投类别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获取),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JA01 标段 3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工程类别:交通安全设施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 平台”,在线选择电子保函出具金融机构,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 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3)采用保证保险时,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 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具体操 作详情请见《长沙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随机分配标段(本项不适用)
招标人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以及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6号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
御邦国际广场907室
邮政编码:410000 邮政编码: 410004
联系人: *** 联 系人: 刘建军(项目负责人)、
谭俊杰、黄高衡、张萌頔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0731-8516626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911988@qq.com
监督部门: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电 话: 0731-88151251
传 真: 0731-88151251
邮政编码: 41001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完全一致;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j.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
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小时进行建设,全线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隐患里程共计54.303km,分为浏阳段、宁乡段、望城段、长沙县段四个段(城区不纳入)。其中G319线隐患里程合计35.441km,G106线与G319线共线路段(G106线K1658+736-K1675+780、K1685+830-K1699+556)隐患里程合计18.86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精细防护重点路段、通行安全管控路段进行精细化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以降低相关路段的事故发生率。本次招标不涉及路线平纵面调整及土建工程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919.60元人民币。
2.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量有单柱式标志牌143个,单悬臂式标志牌2个,双悬臂式2个;标线2290.85 m2; 清除标线110 m2;道口标柱22个;波形梁钢护栏39724m;钢筋混凝土护栏1107m;整改沥青路面355 m2;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梧桐树10株;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小树、杂草1018m2。
二、工程条件
详见设计图纸
三、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2.工程规模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养管[2022]65号),湖南省对全省普通国省道安全风险路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和梳理,并建立了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库。本次项目针对G319国道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总共分为浏阳段、长沙县段、宁乡段、望城段、四个路段(城管路段不纳入设计范围)。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项目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4)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无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交工环保验收一次性通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2、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本招标项目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养管[2023]90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以长交批【2023】20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资金来自部省补助资金、市干线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州浏阳、宁乡、望城、长沙县/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K1267+307,终点K1428+702,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主线全长161.395 公里(支线长/ 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13.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宽12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现对该项目K1267+307~K1428+702(桩号范围)的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养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养护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km) | 工程内容 |
专项养护 | 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JA01 | K1267+307~K1428+702 | 161.395 | 主要工程数量有 :单柱式标志牌143个,单悬臂式标志牌2个,双悬臂式2个;标线2290.85 m2; 清除标线110 m2;道口标柱22个;波形梁钢护栏39724m;钢筋混凝土护栏1107m;整改沥青路面355 m2;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梧桐树10株;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小树、杂草1018m2等。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120 日历天。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 1832.8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附录1 资质、 附录3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最新年度)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C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113.246.57.32:8088/#/)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须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如利益相关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再获取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2023年9月12日00:00时至2023年10月7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长沙市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wpt.csggzy.cn/),选择所投类别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获取),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JA01 标段 30 万元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工程类别:交通安全设施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方式,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 平台”,在线选择电子保函出具金融机构,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 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3)采用保证保险时,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 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具体操 作详情请见《长沙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随机分配标段(本项不适用)
招标人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以及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附件3:项目概况
附件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本项目不适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6号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
御邦国际广场907室
邮政编码:410000 邮政编码: 410004
联系人: *** 联 系人: 刘建军(项目负责人)、
谭俊杰、黄高衡、张萌頔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0731-8516626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911988@qq.com
监督部门: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电 话: 0731-88151251
传 真: 0731-88151251
邮政编码: 41001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规定取得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原湖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7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88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18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18〕443号)、《关于公布湖南省2020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2021〕29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函〔2021〕772号)、《关于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换证期间继续延续原资质有效期的通知》(湘交函〔2023〕10号)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含延期后有效期)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近3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工程内容 | 业绩要求 |
专项养护 | 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 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下同)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段里程在100km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须包含波形护栏、标志牌、绿化等工程内容)(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三年)评为C 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湖南省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评价结果发布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为准) 2、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领域处罚通报的。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4)近5年内曾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19〕17号)的要求。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内曾担任过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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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不适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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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25~40分) 主要人员: 25 分(25~40分) 技术能力: 0 分(0~10分) 履约信誉: 25 分(15~25分) 业绩: 20 分(10~20分) |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5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5<a≤12时,该数量为a/2+2,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取8 名通过详细评审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3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6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8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
工期进度及保畅保证措施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0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5分。 |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3.2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 分 |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3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8分;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2 分,本项最多加2分。 |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 能力 | 0 分 | / | | |||||||||||||||||||||
履约信誉 | 25分 | 1.养护信用评价(3分):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a=3。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养护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最近第三年度无信用评价时不再往前引用上一年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 20 分 3.其他履约信誉,得 2 分,2022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计2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 | |||||||||||||||||||||||
业绩 | 20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16 分; 2.增加第1项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 的业绩加 2 分,增加第2项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 4 分。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2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7.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补充第3.9.3项: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识别码完全一致;
h.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i.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j.电子投标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说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3: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
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小时进行建设,全线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隐患里程共计54.303km,分为浏阳段、宁乡段、望城段、长沙县段四个段(城区不纳入)。其中G319线隐患里程合计35.441km,G106线与G319线共线路段(G106线K1658+736-K1675+780、K1685+830-K1699+556)隐患里程合计18.86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精细防护重点路段、通行安全管控路段进行精细化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以降低相关路段的事故发生率。本次招标不涉及路线平纵面调整及土建工程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919.60元人民币。
2.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量有单柱式标志牌143个,单悬臂式标志牌2个,双悬臂式2个;标线2290.85 m2; 清除标线110 m2;道口标柱22个;波形梁钢护栏39724m;钢筋混凝土护栏1107m;整改沥青路面355 m2;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梧桐树10株;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小树、杂草1018m2。
二、工程条件
详见设计图纸
三、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 单位 | 浏阳 | 长沙县 | 宁乡 | 望城 |
公路等级 |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路段路面类型 | | 沥青混凝土 | 沥青混凝土 | 沥青混凝土 | 沥青混凝土 |
车道数 | | 2 | 2 | 2 | 2 |
设计速度 | Km/h | 60 | 60 | 60 | 60 |
路基宽度 | m | 13.5(11.5) | 13.5 | 11.5 | 11.5 |
路面宽度 | m | 12(10) | 12 | 10 | 10 |
2.工程规模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养管[2022]65号),湖南省对全省普通国省道安全风险路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和梳理,并建立了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库。本次项目针对G319国道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总共分为浏阳段、长沙县段、宁乡段、望城段、四个路段(城管路段不纳入设计范围)。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1)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项目期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4)环保目标: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无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事故和投诉事件发生,交工环保验收一次性通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319线长沙段(K1267+307~K1428+70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示范工程,划分一个标段。
2、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望城段 | 宁乡段 | 浏阳段 | |
1 | 标志 | 单柱式(单柱单牌) | 个 | 30 | 14 | 69 |
单柱式(单柱双牌) | 个 | 28 | 2 | | ||
单悬臂式 | 个 | | | 2 | ||
双悬臂式 | 个 | | | 2 | ||
2 | 标线 | 减速振荡标线 | m2 | 315 | 584.6 | 1391.25 |
清除标线 | m2 | | | 110 | ||
3 | 护栏 | 波形梁钢护栏(Gr-A-4C) | m | 5240 | 5866 | 24298 |
端部合计(Gr-A-4C) | m | 1320 | 1320 | 1680 | ||
钢筋混凝土护栏 | m | 53 | 129 | 925 | ||
4 | 道口标柱 | 块 | | | 22 | |
5 | 整改沥青路面 | m2 | 355 | |||
6 | 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小树、杂草 | m2 | 1018 | |||
7 | 清除路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梧桐树 | 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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