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郴州市 | 采购单位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商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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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ZFCG202402014 |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 采购项目类型 | 政府采购 |
采购人名称 |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采购人代码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项目预算 | 151.7400元 |
是否PPP项目 | 否 | 采购方式 | *** |
1 | ZFCG202402021***1 | 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 | 151.740000 元 | 政府采购 | *** | D01***12431000MB0X14234U***20240206***000011***6 | *** | 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公告标题 | 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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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2***07T14:58:45.000+08:00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 | 公告子包数量 | 1 | ||||||||||||
是否远程异地评标 | 否 | ||||||||||||||
公告内容 | ***司受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香雪桥北侧桥台、王仙岭治超站边坡及郴州大道高铁桥西侧边坡排险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4]0025号 3、采购项目编号:1116336***20240206***1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应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并明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 3.5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网上平台无在建项目的网页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投标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z.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2月 2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的磋商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 1、提交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2024年2月 22日上午09时30分前(含)。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9558831911000057225 注: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 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2、电话:***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7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1单元11楼 联系人:何华 电 话:0735***6663133/15907354810 十四、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3620元标准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 ;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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