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信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合同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邵阳市 | 采购单位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合同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271
甲方(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中标人):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271
3.项目内容:(1)男教职工必检项目:空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肾功能3项、血常规(五分类)、尿液分析、彩色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胸部CT、心电图、抽血费。(2)女职工必检项目:空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肾功能3项、血常规(五分类)、尿液分析、彩色B超(肝胆脾肾+子宫)、甲状腺彩超、乳腺彩超、胸部正侧位片、宫颈TCT、妇检、白带、心电图、抽血费。(3)退休男女教职工无必检项目。在职男女教职工有必检项目及健康档案。(4)一年必须提供两次到校健康知识讲座,每月在工作期间内提供一次健康咨询。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郭跃翔
6.联系电话: 15273983389
二、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玖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3)付款方式:1)支付款计算方式:甲方根据学校实际在职人数按男职工1200元/人(体检卡内实用金额为1500元*353人),女职工1500元/人(体检卡内实用金额为1875元/人*345人)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体检者的基本资料以实际体检完成的男、女职工人数按照人数*单价计算,乙方负责统计并提供最终实际完成体检的名册及人数,由甲方确定,以实际发生费用作为结算结款依据支付服务费,
三、合同履行
本合同履行日期: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日。
方式:服务期限2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考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
四、委托体检服务事项
1.体检服务:保证所有参检的教职员工能正常体检,避免投诉事件发生,为参检人员提供健康档案建档及关怀服务,如果后续教职员工仍在该医院体检,要提供前后对比,如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存在特殊问题时,乙方需向甲方及提供相关建议书。
2.中标折扣率:80%。如有教职工自费增加本次体检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之外的其它体检项目,则按乙方中标的折扣率给予优惠。(基于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价进行折扣收费)。
3. 本合同所指的“体检服务”是指为了实现以上体检的目的和保证体检的如期、正常进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体检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提供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活动。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体检者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否,联系方式等)。
2.负责统筹安排体检时间。
3.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参与体检人员没有在乙方安排的体检日期内按时来体检的,甲方人员可再次预约。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确保体检服务的医疗和服务质量。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为甲方的教职员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2.负责在甲方统筹安排的时间内为教职员工完成所承诺的体检项目(包括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乙方就体检注意事项对甲方参与体检的人员进行告知,甲方就乙方告知予以协助。
3.乙方对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乙方在体检开始前应仔细核对被检者身份,如发现被体检者身份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乙方应拒绝为其体检,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如因乙方体检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给甲方教职员工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双方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甲方有权按医疗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6.负责为体检者归纳体检结果和打印体检报告,并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类体检分析报告时,对甲方教职工员工的个人健康信息及体检结果承担保密责任。
7.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增加体检收费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所增加体检项目的体检费用。
8.乙方不得将体检数据用于商业性用途并对体检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9.免费提供营养早餐。
10.乙方只对甲方指定的当次体检项目所产生的体检结论负责,对项目以外造成的漏诊、误诊不承担责任。
11.乙方确保安全提供各项服务,不得对甲方及其员工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
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计划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甲方关联学校。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乙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3.乙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乙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乙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6.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7.在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乙方、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8.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乙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
9.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10.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乙方在距体检开始10日之前没有完成体检准备工作的,能够提供体检场所或者体检所需要的主要设备的,或者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甲方对于乙方的体检筹备计划或者体检服务工作或者人员安排不满,要求乙方改正,而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体检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参会人员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可以延期。甲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体检服务工作,每迟延一(1)日,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5%)的违约金。
3. 在体检服务和体检举行期间或者之后,如因乙方所提供设备(包括设备的质量、设备倒塌、凹陷等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物质损失的,乙方应当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4. 如因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原因,致使体检中断、提前结束或者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
5. 如果因为乙方筹办工作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影响体检效果的,应该酌情减少报酬,如果因此致使该体检目的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实现,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 如果因为乙方筹办工作的原因,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 乙方对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使用或者泄漏给他人,否则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在体检的准备和体检的举行期间或者之后,如果因为乙方没有适当履行义务,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该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参检人员人身伤亡或产生其他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10.如乙方办理的委托筹办事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6.附件(必检项目、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一览表)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7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2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1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甲方:(公章)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公章)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西湖支行
账 号:19060280090249107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甲方(采购人):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中标人):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000271
3.项目内容:(1)男教职工必检项目:空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肾功能3项、血常规(五分类)、尿液分析、彩色B超(肝胆脾肾+前列腺)、胸部CT、心电图、抽血费。(2)女职工必检项目:空腹血糖、血脂4项、肝功能7项、肾功能3项、血常规(五分类)、尿液分析、彩色B超(肝胆脾肾+子宫)、甲状腺彩超、乳腺彩超、胸部正侧位片、宫颈TCT、妇检、白带、心电图、抽血费。(3)退休男女教职工无必检项目。在职男女教职工有必检项目及健康档案。(4)一年必须提供两次到校健康知识讲座,每月在工作期间内提供一次健康咨询。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郭跃翔
6.联系电话: 15273983389
二、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玖拾肆万壹仟壹佰元整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3)付款方式:1)支付款计算方式:甲方根据学校实际在职人数按男职工1200元/人(体检卡内实用金额为1500元*353人),女职工1500元/人(体检卡内实用金额为1875元/人*345人)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结算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体检者的基本资料以实际体检完成的男、女职工人数按照人数*单价计算,乙方负责统计并提供最终实际完成体检的名册及人数,由甲方确定,以实际发生费用作为结算结款依据支付服务费,
三、合同履行
本合同履行日期: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日。
方式:服务期限2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考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年合同续签。
四、委托体检服务事项
1.体检服务:保证所有参检的教职员工能正常体检,避免投诉事件发生,为参检人员提供健康档案建档及关怀服务,如果后续教职员工仍在该医院体检,要提供前后对比,如教职员工健康情况存在特殊问题时,乙方需向甲方及提供相关建议书。
2.中标折扣率:80%。如有教职工自费增加本次体检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之外的其它体检项目,则按乙方中标的折扣率给予优惠。(基于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价进行折扣收费)。
3. 本合同所指的“体检服务”是指为了实现以上体检的目的和保证体检的如期、正常进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体检的规划、设计、管理以及提供场所和必要的设备等活动。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体检者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否,联系方式等)。
2.负责统筹安排体检时间。
3.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4.甲方参与体检人员没有在乙方安排的体检日期内按时来体检的,甲方人员可再次预约。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确保体检服务的医疗和服务质量。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依据双方约定的体检项目内容,为甲方的教职员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
2.负责在甲方统筹安排的时间内为教职员工完成所承诺的体检项目(包括必检项目和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乙方就体检注意事项对甲方参与体检的人员进行告知,甲方就乙方告知予以协助。
3.乙方对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乙方在体检开始前应仔细核对被检者身份,如发现被体检者身份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乙方应拒绝为其体检,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如因乙方体检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给甲方教职员工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双方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甲方有权按医疗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6.负责为体检者归纳体检结果和打印体检报告,并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类体检分析报告时,对甲方教职工员工的个人健康信息及体检结果承担保密责任。
7.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增加体检收费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所增加体检项目的体检费用。
8.乙方不得将体检数据用于商业性用途并对体检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9.免费提供营养早餐。
10.乙方只对甲方指定的当次体检项目所产生的体检结论负责,对项目以外造成的漏诊、误诊不承担责任。
11.乙方确保安全提供各项服务,不得对甲方及其员工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密
1.本合同拥有信息的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计划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乙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甲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甲方关联学校。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乙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披露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
3.乙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
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乙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前提是,乙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乙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5.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6.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7.在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乙方、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8.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乙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
9.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
10.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乙方在距体检开始10日之前没有完成体检准备工作的,能够提供体检场所或者体检所需要的主要设备的,或者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不能适当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甲方对于乙方的体检筹备计划或者体检服务工作或者人员安排不满,要求乙方改正,而乙方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体检开始前,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政策变化或参会人员等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可以延期。甲方不同意延期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体检服务工作,每迟延一(1)日,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5%)的违约金。
3. 在体检服务和体检举行期间或者之后,如因乙方所提供设备(包括设备的质量、设备倒塌、凹陷等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物质损失的,乙方应当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4. 如因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原因,致使体检中断、提前结束或者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
5. 如果因为乙方筹办工作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影响体检效果的,应该酌情减少报酬,如果因此致使该体检目的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实现,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6. 如果因为乙方筹办工作的原因,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 乙方对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使用或者泄漏给他人,否则应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在体检的准备和体检的举行期间或者之后,如果因为乙方没有适当履行义务,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该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参检人员人身伤亡或产生其他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
10.如乙方办理的委托筹办事项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有)
6.附件(必检项目、自选项目及赠送项目一览表)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7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2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1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1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甲方:(公章)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公章)邵阳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邵阳西湖支行
账 号:1906028009024910721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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