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粒状燃煤炉渣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粒状燃煤炉渣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湖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永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粒状燃煤炉渣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号:BID2023120300001
招标单位: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3-12-0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0 08: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3-12-11 1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3-12-16 08:0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3-12-16 08:0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31 11:00:00
开标时间:2023-12-31 11:00:00
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粒状燃煤炉渣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生产需求,现拟对粒状燃煤炉渣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通过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chinaconch.com)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粒状燃煤炉渣;
2、交货地点:江华海螺指定地点;
3、标的数量和质量:质量要求、公司需求量,见附表:
粒状燃煤炉渣招标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4、交货时间:招标结束后,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地相关证明且资质符合要求。非法人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资质审查时,若现场调研取样化验结果不符合合格品质量(不合格品:烧失量≥8%或SO3≥5%)要求,招标单位将对相应报名单位予以淘汰。
4、对于存在股东重叠的报名单位,招标单位将与相关报名单位对接,确认一家报名单位准入投标,否则全部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若报名单位在海螺水泥任何一家子公司中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招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及该单位股东存在任何关联的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6、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四舍五入取整),逾期未前来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7、若存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招标单位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chinaconch.com)。粒状燃煤炉渣货源地相关证明需在报名的同时上传。
四、报价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该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制含税到厂价格,开具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若中标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如安全环保稽查、公路治超、价格调整、天气等),合理报价,违背市场的报价,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投标,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原则上为固定价,中标方不得以超载治理等任何理由要求涨价,且供货车辆需合法运输,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杜绝进厂洒落,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罚款。
五、开评标原则:
1、未按招标规定交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进行投标报价汇总对比分析,以综合除税到厂价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原则上依据投标人所报除税单价最低确定预中标单位,招标方综合考虑安全保供等相关因素,最终以招标方开标前研讨确定的评标原则为准。
六、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根据提供的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投标)。
七、报名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日09:00至12月10日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00;
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1日18:00至12月16日8:00;
投标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8:00至12月31日11:00;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31日11:00;
开标地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 号:91431129565934214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江华海螺公司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 *** 范先生 18975998389
传真:0746-2319226
E-Mail:jhhl_gyc@163.com
十、监督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致电湖南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3878695588,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单位: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3-12-0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0 08: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3-12-11 1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3-12-16 08:0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3-12-16 08:0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31 11:00:00
开标时间:2023-12-31 11:00:00
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粒状燃煤炉渣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江华海螺2024年1月-2024年6月生产需求,现拟对粒状燃煤炉渣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通过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chinaconch.com)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粒状燃煤炉渣;
2、交货地点:江华海螺指定地点;
3、标的数量和质量:质量要求、公司需求量,见附表:
物资名称 | 需求量(吨/月) | 质量指标 | 备注 |
粒状燃煤炉渣 | 8000 | 烧失量<6%;SO3<3%;水份≤5%;粒度≤50mm;不得含有大块和其他杂质 | |
粒状燃煤炉渣招标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4、交货时间:招标结束后,以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地相关证明且资质符合要求。非法人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社会信誉。
3、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资质审查时,若现场调研取样化验结果不符合合格品质量(不合格品:烧失量≥8%或SO3≥5%)要求,招标单位将对相应报名单位予以淘汰。
4、对于存在股东重叠的报名单位,招标单位将与相关报名单位对接,确认一家报名单位准入投标,否则全部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若报名单位在海螺水泥任何一家子公司中有不良合作记录(即在以往合作期间存在多次送货不及时、不诚信、产品质量多次不合格且不整改,经招标方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以及该单位股东存在任何关联的报名单位,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6、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招标方收取中标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四舍五入取整),逾期未前来签订合同或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7、若存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手段的,招标单位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取消其在海螺水泥湖南区域两年内的投标及合作资格。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 (chinaconch.com)。粒状燃煤炉渣货源地相关证明需在报名的同时上传。
四、报价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该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制含税到厂价格,开具13%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若中标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单位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如安全环保稽查、公路治超、价格调整、天气等),合理报价,违背市场的报价,招标方视为非响应投标,按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原则上为固定价,中标方不得以超载治理等任何理由要求涨价,且供货车辆需合法运输,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杜绝进厂洒落,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或罚款。
五、开评标原则:
1、未按招标规定交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2、进行投标报价汇总对比分析,以综合除税到厂价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原则上依据投标人所报除税单价最低确定预中标单位,招标方综合考虑安全保供等相关因素,最终以招标方开标前研讨确定的评标原则为准。
六、经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根据提供的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进行报价(投标)。
七、报名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日09:00至12月10日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00;
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1日18:00至12月16日8:00;
投标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8:00至12月31日11:00;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31日11:00;
开标地点: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江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80 0710 5250 1781
税 号:91431129565934214M
备注:投标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11: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江华海螺公司账户,拒绝现金(投标单位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 *** 范先生 18975998389
传真:0746-2319226
E-Mail:jhhl_gyc@163.com
十、监督电话
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致电湖南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3878695588,联系人: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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