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长沙市周南中学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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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湖南 长沙市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周南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续签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1117001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周南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弘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宣传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1117001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18 —— 2024-05-17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项目合同周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3)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发生量和折扣单价,折扣后单价不得超过原单价,结算时参照《长沙市教育直属单位广告服务最高限价》标准,由学校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每个月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月湖支行(湖南弘华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002 4058 4609 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广告宣传用品的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达标,少印、错印、图文不清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重新制作,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宣传制品材料产生浪费,因此造成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2、验收方法:(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收到发票后一月内及时拔付款项。(2)、甲方负责广告宣传制作的结算和验收。(3)、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所有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宣传广告牌的安全性?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甲方所涉及的宣传制作服务项目,未在本次所列采购需求和长沙市教育直属单位广告服务最高限价汇总表之内的,制作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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